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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 2007-7-13 11:32

物保、人保何者为先,物权法已有定论

<p><strong>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strong>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br/></p><p>之所以把已有定论的条款提在这里探讨,是想了解下物权法实施前,如银行未约定人保与第三人物保的实现顺序,银行对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在发生违约后都怎么处理的?</p>
/z)P5J,x b"wviK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3 11:37:38编辑过][/color][/align]^DE m*k(c'b7U(k'L0Z

博瑞客服 2007-7-13 11:59

这个问题太专业了,还是等柏林来解答吧[em06][em06][em06]

柏霖 2007-7-13 12:10

担保法司法解释已有定论,和物权法的规定是一样的,人保和第三人的物保同等地位,没有谁优先的问题。

女巫 2007-7-13 13:24

<p>我是讲,实务中大多数银行的处理顺序。</p><p>因为遇到不同银行对司法解释有不同理解,有的认为第三人物保也优先于人保,有的就相反。</p><p>斑斑,你实务中遇到过没?</p>

柏霖 2007-7-13 13:34

遇到过,我们把质权人、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一起起诉

女巫 2007-7-13 13:50

<p>你是指你作为担保公司对反担保人一并起诉吧?</p><p>我指的是,银行对作为保证人的担保公司和提供物保的第三人如何处理。</p><p>如果我是银行,就会先要求担保公司先行代偿。</p><p>不过,斑斑,你家在银行要求代偿且债务人无偿债能力时,是主动代偿,还是等银行走诉讼程序再还款呢?</p><p>因为按我的想法,一些正规的担保公司是否比较注重及时代偿以在银行获取好的信用呢?当然,如果和银行约定了延期代偿以待债务人恢复偿债能力的除外。</p><p></p>

柏霖 2007-7-13 14:08

<p>每次主动代偿!而且都在债务到期日直接代偿。。。。</p><p>银行怎么处理不知道,我家没有被银行起诉过。。。</p><p>银行的文本当中很苛刻,担保公司是不能因为有物的担保而抗辩的,除非特殊的业务(如一般保证的业务)。</p><p>不用如果,银行都是要求担保公司先代偿的~~~事先另有约定的特殊业务除外。</p><p>ps:我公司担保的业务,银行从不额外要求其他物的担保。</p>

女巫 2007-7-13 14:48

<p>恩,和我想的一样,否则担保公司信誉何存啊。</p><p>嗬嗬,有的时候,会出现我说的情形的,可不是俺家实力不够。</p>

柏霖 2007-7-14 20:46

最近正在做关于大连地区担保公司情况的报告,注意到你公司好像成立的时间不长,但感觉应该在大连担保公司第一梯队(资本实力、技术水平),与企信、联合隐有竞争之势~~个人感觉,了解不多,有机会正想前往调研,不知可否接待?呵呵~

女巫 2007-7-14 22:35

<p>哈哈,欢迎啊,我们也很注重行业间沟通合作。来了后,亲身印证下你的感觉吧,我可不方便自夸:)</p><p>发了站内消息,可以联系我。</p> Sj!{!F2}uhg(Nj#v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4 23:38:04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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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2007-8-3 13:47

<p>&nbsp;&nbsp;&nbsp; 我记得看过经济法上说:人保和物保同时存在的时候,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人保只就物保未履行的部分来承担责任.</p><p>&nbsp;&nbsp; 如果债权人未履行物保的话,人保仍履行物的担保以外的责任.或者债权人有过错的,使物受到损失,人保者只需承担全价物保以外的责任,损失由债权人自己来承担.</p>

柏霖 2007-8-3 21:45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苹果</i>在2007-8-3 13:47:01的发言:</b><br/><p>&nbsp;&nbsp;&nbsp; 我记得看过经济法上说:人保和物保同时存在的时候,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人保只就物保未履行的部分来承担责任.</p><p>&nbsp;&nbsp; 如果债权人未履行物保的话,人保仍履行物的担保以外的责任.或者债权人有过错的,使物受到损失,人保者只需承担全价物保以外的责任,损失由债权人自己来承担.</p></div><p>这只是在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如果提供物保的是第三人的话,人保和物保是同等地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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