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淋 2008-6-5 14:46
我省25条新政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工商部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25条新政策。这些新政将在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工商服务五个方面为民企发展带来便利。 经历一业独大,经历了多业并举,政府决策者已经意识到:我省经济要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必须在民营经济上寻求突破。经过几年的发展,我省民营经济呈现总量扩张、数量激增、质量提升态势,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城乡就业的重要渠道,显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目前,民营经济为全省贡献了大约1/3的产值和2/3的投资,提供了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和就业岗位,已经成为推动吉林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7年,省政府适时提出民营经济腾飞三年计划,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使民营经济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省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量要达到100万户,要有一大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这对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营造敢富、能富的创业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与需求下,省工商局25条新政适时出台了。
——新政策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限制,放宽了民营企业冠“吉林”省名限制,放宽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形式,放宽了民营企业的设立条件。
——新政策为民企发展解除束缚:免除了生产型企业设立多个生产场所的登记要求;支持民营经济参与电力、石油等垄断行业的经营。
——新政策给肩挑手提式的小商贩名正言顺的经商身份:免除了这些从事临时性经营的个体户的工商登记,免收市场管理费。
——新政策延长了企业休养生息时限:对已公告仍不能年检的民企,将退出市场的年限延长半年。
新政中这4条是直接为全民创业开绿灯的,有利于形成遍地开花、星火燎原的创业氛围。(《长春日报》 记者 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