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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 2008-8-1 08:34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从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从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
;R`F+LK&s9`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从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
L'bd'SM b[)Khw 1、2002年12月、2003年4月,中国证监会先后颁布实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业人员需要取得证券从业资格;;_/OhTSGo~ d
2、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证券公司全面落实基础性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营销人员上岗前需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ElC-D2hGp\9~ 3、2008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各证监局先后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监管条例,规范辖区内业务人员管理的通知,规定公司正式员工和外聘经纪人要具备从业资格;,n] _K)r*dCD2M,e
4、2008年4月公司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公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通知》要求目前在岗的业务人员要限期取得从业资格;同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员工未在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公司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从业资格考试,致使员工不符合执业要求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降薪、降职,直至解除或不续签劳动合同”。
YmU9_ \6tn'A Q| 二、加强对无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管理"B+r7Ffln
第一,营业部要规范无从业资格业务人员的行为管理,明确要求无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一律不得对外开展营销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单独从事客户开发和咨询工作,不得印制和使用业务人员序列的名片,不得赋予相关业务权限等。H ML0JX N Pz
第二,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暂停发放提成,待取得从业资格后,可以追溯发放。
8}%Qb'HJ 第三,公司要求营业部所有业务人员必须在2008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从业资格,如不能按期取得从业资格,营业部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北纬57度 2008-11-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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