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 2008-8-7 11:40
文件接收风险提示!!
各位同学:.c,`D^ Kg!C["TT
近日,大连市内经常有人打着XXX协会的旗号,将投递对象为企业老总的密封材料(大号信封包装,内部实为招商材料)送到各大企业,更要求企业文件收发管理人员在对方手持的“文件接收单”(未标有任何的文件名称、文件号)上签字,说是会里的要求,表示他们已将材料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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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往往出于疏忽,按对方要求签收后收下所谓文件材料,实际上却埋下一定法律风险。由此,做出提示:$K9j;Ei$j8OE~FA
1、一定要弄清送件人的身份,未接触过的单位一定要对方出具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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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定要弄清递送材料的内容(正式文件/宣传材料);+B"XM C/J
3、不明来路的所谓文件绝不给对方“签收”(看对方资质);:Sb:z$@"o
4、即便领导要求签收,一定要在签收单上标注签收的文件号和主题,不能只按对方要求签上本公司名称和签收人。:K8Bpr@m
切记!切记!
三字经 2008-8-7 13:32
不好说,没有直接的特定风险体现,但会有许多的不确定性漏洞产生:d7l*NQ:Cjb'G]
A与B公司有合同关系,明确约定了合同内容/风险/价格/型号……发生变化时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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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A公司将B公司告上法庭,以B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赔偿。"PLw+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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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当庭出示了一张A公司签署的“文件签收单”……
小李飞刀 2008-8-19 21:39
多谢三字经的提醒!!!全体善良的人们感谢你:) :) :)